文山市加大招商引资优惠力度,企业最高奖500万


时间:2013-01-14





近日,文山市出台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投资保障和奖励力度,规定企业最高可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引资第一人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

  该政策规定,在文山市投资的一切合法的市外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同类优惠政策国家和省有规定的按最优惠政策执行。鼓励采用BT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现代特色种植养殖业、商贸物流、小城镇建设、旧城拆迁改造、旅游开发项目、新建项目进入园区等的土地出让、租赁费用及所缴纳税收将分年按相应比例以奖励的形式返还。属世界500强、世界华商500强、国内500强、境内外跨国公司、中央大型企业以及省外大企业、大集团的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大优惠。

  该政策还规定,在文山市投资建设宾馆(酒店),经评估机构认定授牌达五星级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新上市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年出口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每完成100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此外,企业获得相应技术中心认定,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获得国家专利或科技成果奖,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都给予相应奖励。凡帮助该市成功引进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金使用年限在3年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帮助成功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且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经市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引资第一人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记者 谢建东)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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