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出台工业园区项目招商奖励新举措


时间:2013-04-25





郴州新闻网4月25日讯(通讯员 王利军)为实施资兴市“大干新三年,冲刺百强县”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目标,加快园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推进园区招商引资和园区大发展,近日,资兴市政府就园区建设出台了《工业园区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资政办发[2013]4号,以新的奖励举措推进园区招商。

奖励适用的对象为:项目招商引资中介人和有功人员,中介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有功人员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一个单位或多个单位。

奖励适用的范围为:引进落户工业园区固定资产(厂房和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上工业生产性项目和引进落户标准厂房并实现税收的项目。

奖励的具体标准为:对新上购地生产性项目以认定到位固定资产(厂房和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对标准厂房入园工业项目以实际缴纳总税额的3%给予奖励;对引进重大项目、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奖励额度按“一事一议”适当提高。

新的项目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将为园区项目招商带来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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