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为银南地区辖县,著名宁夏滩羊集中产区。历史上中国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交界地带。县府驻城关镇。县境由东南至西北为广阔的干草原和荒漠草原,以盛产“咸盐、皮毛、甜甘草”著称。驰名中外的宁夏滩羊是盐池主要经济来源。县城北、东、西南分布着大小20余个天然盐湖,因此得名“盐池”。
盐池县位于宁夏东部,东邻陕西定边县,南依甘肃环县,北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接壤,自古就有“灵夏肘腋,环庆襟喉”之称。全县南北长110公里,东西宽66公里,辖区总面积8661.3平方公里,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平均海拔为1600米。 县人民政府驻花马池镇,邮政编码:751500; 代码:640323; 电话区号:0953;全县辖4乡4镇101个行政村,总人口1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1万人,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4000多人。有耕地218万亩,人均14亩,其中水浇地20.07万亩。林木保存面积358万亩,沙化面积由1983年的539万亩减少到现在的239.5万亩。
夏、商、周时,为少数民族游牧地,史称“戎狄居地”。战国时秦在今盐池县置昫衍县,与乌氏县同为宁夏地区有行政设置之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昫衍属北地郡,汉同秦制。三国时,盐池曾先后属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公元407年匈奴铁费部赫连勃勃建立夏国,盐池为其腹地。北魏统一北方后,置西安州,盐池属其管辖。西魏改西安州为盐州。北周时,盐池大部属盐州五原郡。隋废五原郡,改置盐川郡,盐池属其管辖。唐代,改盐川郡为盐州,此期间于神龙年间(公元705年或706年)在今盐池县西南部惠安堡置温池县,先后属灵州、威州。今盐池县大部分属盐州五原县,北宋及西夏建国后,盐州属其管辖。元代,盐州并入环州。明朝正统八年(1443年)在今盐池置花马池营,成化年间再筑花马池城(今盐池县城),弘治六年(1493年)改置为花马池守御千户所,正德二年(1507年)又改为宁夏后卫。清雍正时,废卫所改称州县,宁夏后卫改为灵州花马池分州,属甘肃省朔方道(亦称宁夏道)。
中华民国建立后于民国二年(1913年)将花马池分州改置为盐池县。此时亦将原属灵州管辖的惠安、盐积、隰宁、萌城四堡划归盐池县管辖。1929年宁夏省建立,盐池县属其管辖。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解放了盐池,建立了工农政权(亦称苏维埃),不久,改为抗日民主政权,属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此时国民党宁夏省在惠安堡建立盐池县政府,管辖当时已被红军解放不久后撤退放弃的惠安堡、萌城堡等地,形成两个盐池县并存的局面。1947年,国民党蒋介石部进攻陕甘宁边区,宁夏马鸿逵部出兵配合,侵占了盐池县的大部分地区。因此,陕甘宁边区盐池县政府迁至县境南部山区李塬畔时,国民党宁夏省盐池县政府迁至盐池县城。194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收复盐池(此前在1947年7月曾恢复过一次,时仅月余又撤退)。盐池县政府由山区返回县城。9月,宁夏全省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陕甘宁边区撤销,并存13年之久的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 1951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盐池县属甘肃省河东回族自治区。1955年河东回族自治区改为吴忠回族自治州,盐池县属该州。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盐池县直属自治区。1972年银南地区成立,盐池县属银南地区。1998年银南地区改为地级吴忠市。
盐池置县后,共辖10堡。后将10堡改设为4个区,第一区辖西水堡、铁柱泉堡;第二区辖边三堡、外属堡;第三区辖南水堡、里三堡(以上为旧六堡);第四区辖惠安、盐积、隰宁、萌城。第四区的四个堡俗称新四堡。1936年后,两个盐池县的行政区划不同。陕甘宁边区盐池县,下设区、乡、村。开始为4个区22乡,即城区、北区、南区各辖5乡,西区辖7个乡。1937年夏,定边县将红军解放时原属盐池辖地划归定边县第二区管辖的井沟、二道沟、红井子、大水坑、苏堡子、李塬畔等地划归盐池,盐池县组建了第五区,辖5乡;同时将原4个区改称第一、二、三、四区,各区的驻地也有所变动。1942年秋,将第二区的第一、二乡划归第一区,合并为第一区第六乡;将第三区的第四、七乡划归第二区为第二区第一、二乡;第三区第六乡改为第三区第四乡。原5个区27乡调整为5个区26乡。1947年,马鸿逵部侵占盐池县城后,盐池县政府转移到县境南部山区(第五区境内)。1948年第五区增置第六、七乡2乡。
国民党盐池县1936年到1940年间,辖2乡7保。一乡驻惠安堡,辖4个保,一保惠安堡,二保盐积堡,三保、四保均在隰宁堡;二乡驻萌城,辖3个保,一保萌城,二保牛皮沟,三保高窑子。1940年,将同心县的下马关、韦州、红城水划归盐池县,这时增设3乡8保:三乡驻韦州(辖3保),四乡驻红城水(辖2保),五乡驻下马关(辖3保)。1943年将金积县的红奇堡划归盐池,置为六乡(驻关口湾,辖2保)。至此,共辖7乡17保。1949年,宁夏解放,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韦州、下马关、红城水复归同心县。
1949年8月,边区盐池县恢复了被占地区,将宁夏省盐池县的惠安堡、萌城等地解放,当即恢复原辖5个区及所属各乡人民政权,并将惠安堡、萌城等地建为第六区,驻安宁堡,辖4乡;至此,统一后的盐池县共辖6个区32乡。1952年,在黄麻山设置第七区,其所辖地区大部分为第五区划出的;原辖32个乡调整为40乡。1955年,将7个区的乡作调整,减少为29个乡;城关乡撤销,改置为城关镇。
1958年人民公社化,在原7个区的基础是组建为五星、国庆、红星、奋勇、星火、先锋、跃进7个人民公社,区、乡建制撤销。不久,各公社以驻地更名为城郊、余庄子、王乐井、侯家河、大水坑、惠安堡、麻黄山公社。城郊公社驻县城,辖城关、长城、李家沟沿、柳汤堡、陈家圈、八岔梁、王庄子7个大队;余庄子公社驻高沙窝,辖高沙窝、英雄堡、二步坑、苏步井、芨芨沟5个大队;王乐井公社驻何家墩,辖何家墩、石山子、牛毛井、孙记楼、官滩5个大队;侯家河公社驻侯家河,辖吴记油房、太平庙、侯家河、古峰庄、暴记春、四六庄6个大队;大水坑公社驻大水坑,辖大水坑、柳条井、圈湾子、吴家乐场、红井子、马坊、苏堡子7个大队;惠安堡公社驻惠安堡,辖惠安堡、叶儿庄、隰宁堡、狼步掌、萌城、盐积堡6个大队;麻黄山公社驻麻黄山,辖孙记水、史家湾、陈家洼子、沙崾岭、赵家湾、下高窑、麻黄山7个大队。
1960年冬,余庄子公社更名为高沙窝公社。1961年,从侯家河、惠安堡、大水坑3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地区,增设了马儿庄公社,驻马儿庄,辖马儿庄、老盐池、冯记沟、四六庄4个大队。1968年,侯家河公社更名为青山公社。
1976年,除青山公社未变动,其他7个公社均一分为二。由城郊公社分设柳杨堡公社,高沙窝公社分设苏步井公社,王乐井公社分设鸦儿沟公社,大水坑公社分设红井子公社,马儿庄公社分设冯记沟公社,惠安堡公社分设萌城公社,麻黄山公社分设后洼公社。全县辖15个公社。
1984年,公社体制改革。将城郊公社改为城郊区(下辖长城、田记掌、四墩子、沟沿、八岔梁等5个小乡),其余14个公社均改为乡。1985年3月,由大水坑乡划出一部分组建大水坑镇。1987年1月,撤销大水坑乡并入大水坑镇。1988年9月,撤销城郊区和其附属的5个小乡,改为城郊乡,驻二堡;至此,全县辖城关、大水坑2镇和城郊、柳杨堡、青山、高沙窝、苏步井、王乐井、鸦儿沟、红井子、马儿庄、冯记沟、惠安堡、萌城、麻黄山、后洼等14个乡。
2000年,盐池县辖3个镇、13个乡。总人口153584人,各乡镇人口:城关镇21536、大水坑镇26714、惠安堡镇11400、城郊乡13965、柳杨堡乡6393、苏步井乡4342、高沙窝乡8112、王乐井乡9177、鸦儿沟乡7730、冯记沟乡6467、马儿庄乡4869、青山乡9048、红井子乡6368、萌城乡7165、麻黄山乡6070、后洼乡4228。
2003年,盐池县行政区划调整由原来的13个乡、3个镇调整为4个乡、4个镇,即:撤并城关镇、城郊乡、柳杨堡乡和城西滩吊庄,成立花马池镇;撤并高沙窝乡和苏步井乡,成立高沙窝镇;撤并大水坑镇和红井子乡,成立新的大水坑镇;撤并惠安堡镇和萌城乡,成立新的惠安堡镇;撤并王乐井乡和鸦儿沟乡,成立新的王乐井乡;撤并冯记沟乡和马儿庄乡,成立新的冯记沟乡;撤并麻黄山乡和后洼乡,成立新的麻黄山乡;青山乡不变。把原马儿庄乡老盐池村划归新成立的惠安堡镇、原鸦儿沟乡的李庄子村划归新成立的高沙窝镇、原苏步井乡的高利乌素村划归新成立的花马池镇、原后洼乡王兴庄村划归新成立的大水坑镇。调整后的乡镇设置为: 花马池镇:总面积1029平方千米,人口44762人,辖15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原城郊乡政府驻地。
盐池县在区系上属于欧亚草原区,亚洲中部亚区,中国中部草原区的过度地带。共有种子植物331种,分属57科、221属,其中野生万微48科231种,栽培植物28科100种。科属组成有禾本科46种,占13.9%;菊科39种,占11.8%;豆科36种,占10.9%;藜科24种,占7.3%。以上4科145种,占植物总数的43.8%。10种以上的科,还有十字花科、蔷薇科、百合科、茄科等。2000年,累计造林保存面积20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8.3%。人工种草23万亩。天然草场689.8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7.9%。
干草原草场类主要分布南部黄土高原丘陵区,土壤以黑垆土和侵蚀黑垆土为主,可利用草场153.7万亩,占全县草原面积的22.3%。植被稀疏,主要有大针茅、长芒草、冰草、白草、花苜蓿、牛枝子、萎陵菜、米蒿、猪毛蒿、糙隐子草、阿尔太狗娃花、画眉草等。阴坡较湿,旱生植物多,植被覆盖度为60%左右;阳坡干燥,植被覆盖度40%左右。本类草场的平均覆盖度在45%,年平均亩产鲜草100Kg,其中可利用鲜草64K,属二、三等六、七级草场,生产力中等,约14.2亩可养1只绵羊。
荒漠草原草场类主要分布于南北分水岭干草原线以北大部分地区,土壤以灰钙土为主。面积243.2万亩,占全县草原面积的35.3%。主要植物有长芒草、短花针茅、麦秧子、赖草、隐子草、白草、牛枝子、猫头刺、猫耳刺、沙珍棘豆、草木犀壮黄芪、苦豆子、银灰旋花、多种萎陵菜、狗尾草、虫实、小画眉茅等。由于乱垦、乱挖,大部分草原严重沙化,一般草层高度10~20cm,覆盖度35%~50%。草场平均覆盖度50%,有的高达60%。平均亩产侠草110Kg,其中可利用鲜草58Kg。属三、四等六、七级草场。约15.7亩可养殖1只绵羊。
沙生植被草场是盐池县草原的主体,主要分布在北部鄂尔多斯缓坡的平铺沙地,固定及流动沙丘,土壤以灰钙土为主。面积257.4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37.3%。植物以黑沙蒿、苦豆子甘草、中亚白草为主。产草量高,草层高度为20cm以上,覆盖度30%~40%。平均亩产鲜草140Kg,其中可利用鲜草71Kg。属于三、中等五、六、七、八级草场,约12.9亩保养1只绵羊。
盐生植被草场面积35.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5.1%,主要分布在中、北部的盐渍化盐土上或轻度碱化的土壤上。植被以盐爪爪、西伯利亚白刺等超旱生的盐生灌木为主。草层高度26cm左右,覆盖度40%,年均亩产鲜草150Kg,其中可利用鲜草72Kg,左右,属于四、五等,五、六、七、八级草场。约12.8亩可养1只绵羊。全县草场均有不同程度的沙化退化现象存在。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由于过牧及乱挖滥采甘草等因素,每年大约以18.3万亩的速度沙化退化。 据不完全统计,盐池县草场植物有175种,分属36科,在生产上起作用的仅有103种,草场植物种属较少,草场结构较为单一。但光热具有相对的优越性,加之土壤肥力较高,有利于天然草地怕培育改良和人工牧草的种植。全县草场中,干草原、荒漠草原、沙生草原占97.1%虽然亩产草量不高,但大部分是牲畜喜食的良好牧草,干物质多、蛋白质丰富,饲用价值高,并具有较高的抗寒耐旱能力。质量欠佳的盐爪爪、白刺等盐生植被类草场只占2.9%。亩均生产可饲用鲜草66Kg。
来源:吴忠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