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授予“中国红松之乡”称号


时间:2013-07-29





  日前,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评审,经公示后,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公布了2013年度第一批“中国野生植物之乡”名单,伊春市被授予为“中国红松之乡”称号。

  近年来,伊春市十分重视红松保护工作,发布了保护红松市长令,通过采取全面禁伐、严格执法、强化管护、建立自然保护区、科学经营和人工培育等多种措施,在保护红松及其生态,恢复和发展红松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还专门成立了保护红松联合会,设立了保护红松纪念日,通过开展红松认领和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筹集保护基金,扩大宣传效应,让红松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名扬内外。


  鉴于伊春市是我国红松重要的自然分布区,保护机构健全,保护措施得力,人工培育力度大,社会影响深远,在野生植物保护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决定授予伊春市“中国红松之乡”称号。徐敬伊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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