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走亲访友,但开车参加聚会的朋友,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因一时“贪杯”而害人害己。1月29日,太原市交警支队通报了春节期间交警部门整治“酒驾”的情况:两次集中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3起,其中饮酒27起,醉酒6起。
为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欢乐祥和的交通环境,太原市交警支队于1月24日、27日(正月初二、初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酒驾”统一行动。行动中,太原市各交警大队科学设置检查点,太原市交警支队相关领导带队,对各检查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据统计,两次集中统一行动中,各交警大队共设置检查点52个,出动警力514人次,出动警车99台次,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3起(饮酒27起、醉酒6起),涉牌涉证15起,其他违法行为42起。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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