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严打“进场费”


时间:2012-02-22





日前,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共同部署了针对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的清理整顿活动。除促销服务费、租金、代销费外,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其他费用均被纳入清理之列。2月21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各地商务部门积极部署,对违规收费进行清理整顿。

太原市将对零售商的收费情况和零供双方的合同签定情况进行调查,对供应商面临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与工商、物价、税务、公安部门搞好工作协调和联合检查;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对问题严重业已查实的企业,要进行曝光;对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责令整改,帮助其完善制度,对零售商涉嫌违法违规情况的举报及时依法查处。

晋城市商务、物价、公安、国税、地税、工商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有关方案。该方案决定用半年时间,对全市的大型零售商集中开展清理整顿。重点为:禁止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合同费;禁止在店铺改造、半装修(饰)时,向供应商收取但未专门用于其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禁止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等为由收取的促销费;禁止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提供销售返利,或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返利前提,供应商未完成约定销售额返还的利润等违规收费。

大同、阳泉、运城等其余地市也均出台相关措施,集中时间进行违规收费的清理整顿。

据介绍,零售商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违规收费,都属于禁止之列。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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