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全市30名社会监督员深入餐饮、商场、超市、建材等消费场所,开展了商业服务监督和消费体验活动。经过半个月的调查,发现在餐饮企业中食品卫生差及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较为集中。
据分析,此次消费体验活动中,发现餐饮企业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1.食品及从业人员卫生情况不容乐观:如一些餐馆贪图便宜,购买腐败、变质的食物;一些酒店的加工、操作间秩序杂乱、卫生情况差;工作人员操作时不佩戴口罩、帽子等。2.设置最低消费金额:部分餐饮企业存在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问题,有的商家包间费的最低消费金额之高,令人望而却步;有的商家对散座也设置了最低消费金额,该行为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3.餐位费收取现象仍然存在:餐位费的收取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合理收费。4.服务不规范:如用餐高峰期,一些商家的服务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5.证照不在明显位置悬挂:部分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未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
为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2年2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餐饮服务时,应注意:1.首先要选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证照的餐饮店,另外要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店就餐。2.就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保留证据。3.如消费过程中发现有包间费、餐位费、最低消费金额设置等,可及时与消协、工商等部门申诉、举报。4.就餐后,要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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