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专升本考试方案敲定


时间:2012-04-20





我省2012年专升本考试方案出台。选拔范围为列入本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学籍在本省学校的2012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在报名条件中,省教育厅明确规定,报名考生须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且补考科目不得超过3门。

省教育厅在报名条件中同时还要求,报考学生必须是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同时要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还须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资格确认同意。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选报的学校和专业须在《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学校及专业》范围之内。报名时可参照《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本专科专业对应参考目录》,根据所学专业选报本科对应专业。没有对应专业的可选报相近专业。所在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须经生源院校与招生院校商定后方可选报。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学生不得跨类报考。

“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学习阶段学制一般为两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等7个专业学制为3年。省教育厅表示,今年我省“专升本”仍然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计划单独下达,选拔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省教育厅高教处共同组织实施。每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参加3门课程考试,其中2门公共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部分专业另加专业测试。两门公共基础课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200分,总分为500分。

录取时,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科学习期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以及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英语演讲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各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以上竞赛、大赛、展演活动中获得国家二等奖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单独划线录取。

省教育厅规定,招生录取院校必须对“专升本”学生实行单独编班,不得插班学习。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招收师范类学生的院校,要按照国家对教师教育的要求组织教学。招收非师范类学生的院校,要按照国家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本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安排教学计划,编制专门的教学方案,构建独立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环节,有针对性地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专升本”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省教育厅要求录取学校要及时将入学注册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按国家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后的学生不再按专科毕业生派遣。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对于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就业。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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