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压占燃气管线 6月底前必须拆除


时间:2012-05-24





 为确保城市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市城乡管委决定从即日起对压占城市燃气管线的违法建筑物等进行专项整治,建筑物压占燃气管线的,需限期拆除。

  凡太原市市区范围内,压占燃气管线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在6月底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拆除,并处行政处罚。凡压占燃气管线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引发燃气泄漏、爆炸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