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省内各市长县长每月须下矿检查机制


时间:2012-06-08





 本报6月7日讯人员从本月起,我省将施行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按要求,省内各市长、县长是本行政区域内高危矿井的政府挂牌责任人。今后,市、县长必须每月至少到一个煤矿井下,进行安全指导检查。

  我省从本月起即开始实施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省内各煤炭集团的领导班子成员是所属煤矿的公司挂牌责任人。市长、县(市、区)长等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除五大煤炭集团外的矿井安全政府挂牌责任人。按照要求,这些挂牌责任人要定期对所挂牌矿井进行安全检查。也就是说,这些成为责任人的市长、县长、董事长、总经理等必须每月至少到1个煤矿井下,进行现场安全指导检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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