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6月24日从省转型综改办获悉,《省级转型综改标杆项目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审定通过,已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转型综改办正式印发出台。
《办法》按照产业定位准、技术水平高、节能减排多、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行业带动强的总体原则,提出了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四大领域标杆项目在产业政策、投资规模、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示范作用等方面的遴选标准。其中,产业转型领域标杆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亿元以上,部分接续替代产业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投资规模;生态修复领域标杆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亿元以上;城乡统筹领域标杆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3亿元以上;民生改善领域标杆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亿元以上。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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