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今后可抵押贷款


时间:2012-07-06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今后,房产抵押贷款的形式将更加灵活,个人或小微企业都可以通过在建工程、购销协议等有效凭证,抵押房产进行贷款。

  “新开设的抵押业务中,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是最大的亮点。”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抵押登记科科长刘洋介绍,所谓“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以其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今年,西华苑经济适用房、龙康新苑的廉租房均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有效解决了融资问题。此外,市房管局还开设了“以购销协议为主债权合同的抵押权登记”,即厂家和微小企业以签订的“担保合同”和“购销协议”为凭证,向市房管局申请房产抵押权登记,这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让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更有保障。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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