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物价局今天宣布,该局决定于7月26日上午9时召开晋城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布两种拟订价格方案供参加听证会人员评议选择。
据晋城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市区现行的集中供热价格自1996年来一直维持不变,居民住宅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3元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48元),公建(非居民)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50元。
本次听证会,晋城市物价局公布两种拟制定价格方案,方案一:居民住宅调整标准由现行建筑面积2.48元/月·㎡,调整为3.3元/月·㎡ (按使用面积由现行3.3元/月·㎡调整为4.4元/月·㎡),单位调价金额0.82元,调价幅度33.1%;公建(非居民)由现行建筑面积4.5元/月·㎡调整为7.2元/月·㎡,单位调价金额2.7元,调价幅度60%。方案二:居民住宅调整标准由现行建筑面积2.48元/月·㎡调整为3.6元/月·㎡(按使用面积由现行3.3元/月·㎡调整为4.8元/月·㎡),单位调价金额1.12元,调价幅度45.16%;公建(非居民)由现行建筑面积4.5元/月·㎡调整为7.5元/月·㎡,单位调价金额3元,调价幅度66.67%。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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