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景区树文化品牌政府出钱重奖


时间:2012-07-31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每年安排两亿元专项资金用于10类服务业发展

  投资3亿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可实行挂牌出让;引进世界500强,最多给予一次性开业奖励50万元……7月30日,太原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从今年开始,政府将每年安排两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金融业、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等10类服务业发展。

  项目符合条件用地可实行挂牌出让

  今后,想要落地太原发展的服务业项目,凡是符合国家和省当年度现代服务业鼓励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用地可实行挂牌出让。

  新建或扩建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福利等公益设施用地,建成后非出售或非分割出租的,土地可按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应。划拨土地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投资新建五星级酒店,可优先使用区位优势好、商业繁华交通便利的地块,酒店取得五星级评定认证后,政府将按土地出让成交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并免收除燃气户内工程费之外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每年两亿专款用于10类现代服务业

  从今年起,市政府将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两亿元,专款扶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业、商业综合体、高新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五星级酒店、会展业、教育卫生事业等10类现代服务业项目,在受扶持行列。

  今后,新引进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太原市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政府将按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给予补助;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所缴纳契税给予等额奖励;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房屋租金的15%给予补助,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纳税本市留成部分。实行租房补助的,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

  出台多项减免政策

  今后,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贸易公司、销售公司,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将按留成太原市部分的50%给予奖励。

  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将按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30%给予奖励。

  新建单体商业综合体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片区综合开发的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酒店、超市、购物中心、会展中心等商业面积不低于40%,符合相关条件的,将按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20%给予奖励。

  引进世界500强最多奖50万

  今后,凡是新引进世界500强、全球外包100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在太原市注册服务外包企业,注册资金达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开业奖励10万元;注册资金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开业奖励20万元;注册资金5000万元至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开业奖励50万元。

  国际排名100强、国内排名5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太原市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太原市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将按其首期服务年费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太原市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后,按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20%给予资助,单个平台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投资旅游业 最高可得奖金300万

  今后,对于投资1亿元以上新建旅游景区项目(不含土地相关费用),太原市政府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风景区,今后政府将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新进入年度全国百强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年旅游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旅行社,政府将按旅行社当年所缴纳营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留成本市比上年增量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今后,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被国家文化部门评定为文化品牌的,经认定后政府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省文化部门评定为文化品牌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和被认定为国家及动漫企业、获得政府出版部门版号后正式上线运营的网游研发企业,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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