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床位数将新增9.2万张


时间:2012-08-08





  我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411.78万人,占总人口的11.53%,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战略任务,也是社会广泛关注、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8月7日,我省出台《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我省首个针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出台的省级文件。今后,将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民办养老机构享受与公办同等的优惠政策;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增加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到“十二五”期末,力争新增9.2万张……《意见》的出台对我省养老机构的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公办养老机构空床位可向社会老年人开放

  “目前,我省存在公办养老院设施服务好,但入住难,而民办养老院空床位多,但软硬件设施相对薄弱的现象。”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崔鸿飞介绍,目前,我省共有1136家养老机构,其中,800余家是农村敬老院,318家是养老院。养老院中有160家属于公办,158家属于民办。公办养老院共1.2万余张床位,民办养老院共1.5万余床位。全省平均1000个老人中只有17张床位。“继续加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将是我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崔鸿飞说。今后,各级政府要积极投资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为“三无”老人、“五保”老人、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利用空余床位或利用空余场地兴建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向其他社会老年人开放。

  省、市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设施、人员、技术上的优势,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长期护理、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逐步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网络。

  同时,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改革,建立市场运行机制。我省将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的路子,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制、招投标等形式,将公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将经营权依法转交非营利社会组织经营。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政策引导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是今后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崔鸿飞介绍,今后,我省将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允许各类投资主体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用地保障、信贷支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老年公寓、长期照护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

  为了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我省将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凡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护理院、托老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光荣院、老年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跟公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同时,对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新建的示范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后,由省级财政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由所在地财政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贴;对经省民政部门批准新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补助标准由市、县级政府确定,并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贴。此外,建设用地的供应和税收方面,政府也将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优惠政策。

  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居家养老现在仍是我省最基本的养老模式,但今后社区养老服务将是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崔鸿飞介绍,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社区养老服务是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有就近就便、小型多样等优点。

  政府将通过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我省城镇和农村普遍建设和改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断完善和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功能。社区养老服务采取无偿、低偿、有偿多种形式向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康复、应急救助等。

  我省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相结合的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最广泛的社会老年人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享高龄津贴保障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人力、物力和时间。”崔鸿飞介绍,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力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新增9.2万张,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左右。省级层面要建设一所具有实训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养老机构;各设区市至少新建和改扩建一所专门为失能老人提供服务、示范性及兼顾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的老年护理机构;各县(市、区)都要新建和改扩建一所以养老服务为主,兼顾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乡(镇)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民营养老机构得到发展。

  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体现城乡不同特点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同时,我省将逐步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制定统一的津贴标准,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人计发高龄津贴,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两项制度的有效对接,使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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