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收费 一律按下限计收


时间:2012-08-16





  日前,我省物价部门提出了5项运用价格杠杆稳定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即日起,我省将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定期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标准计收;对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施行与工业用电、水、气、热同价。现行价格低于工业用水、气、热价格的,执行现行价格。继续暂缓征收焦炭生产企业焦炭排污费、外运出省焦炭运销服务费,缓缴期至2012年年底。

  我省将继续实施和推进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减少流通环节、压缩流通费用,支持和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的联运机制,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价格总水平涨幅4%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

  物价部门将认真受理涉农价格举报,坚决查处涉农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农业用电价格、提黄灌溉价格管理,开展农业用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清理规范涉农价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对物价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向农民乱收费、向企业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检查处理。

  省内各级物价部门将继续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信息、维权等服务;深入开展价格诚信明码实价工作。通过各种手段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促进结构调整。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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