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隆泰煤焦化公司未批先建受严处


时间:2012-09-10





  本报讯 本是一个既受当地农民欢迎又得到县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却在相关手续没有完备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最终只能饮下自己酿下的苦酒。9月6日,记者从五寨县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神朔铁路三岔车站新建装煤筒仓建设项目中,未批先建,被国土、林业等部门处以480余万元的高额罚款。

  据了解,早在2010年2月,五寨县方面就在神朔铁路三岔车站新建装煤筒仓及煤专用线与神华能源进行沟通协商,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民营企业“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筹措资金建设。该项目一则可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煤尘污染,二则整合了三岔站既有的5道煤台,可以加速车辆周转,提高装车效率,所以双方达成一致,由中国神华控股,与地方共同建设和经营。

  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 《关于神朔铁路三岔车站新建装煤筒仓及煤专用线项目说明》中称,“项目已通过五寨县人民政府(五政函字【2011】3号)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运【2011】152号)的批复,总投资2.5亿元,占地98.7亩,其中林地28.7亩,荒山坡及荒沟改造70亩,建成后年运输能力1000万吨,解决当地就业400人,年上缴利税2亿元。”事实上,经国土部门查实,该公司于今年5月份占用三岔村、大村集体土地324.37亩新建装煤筒仓及煤专用线。虽然该项目2011年经五寨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2012年2月通过县国土局土地预审,但至今未取得合法手续。鉴于此,五寨县国土资源局做出处罚决定,责令隆泰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外,并处以389.25万元的罚款。五寨县林业局经过实地勘察,认定该公司在项目建设中,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推毁疏林地95.52亩,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补植树木3800株,并处以93.1万元的罚款。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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