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被追责


时间:2012-10-18





  省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预控行动 ,在采暖期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太原市政府决定从今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预控行动,各相关单位需各领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依法施行责任追究。

  为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按照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今年,太原市要对22个城中村进行供热改造,拔掉黑烟囱1.3万根,减少冬季燃煤量50万吨以上;对17个城中村实施整村拆除,拔掉黑烟囱0.6万根,减少冬季燃煤18万吨;对508台分散采暖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燃气供热替代,154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拆除燃煤锅炉662台,减少燃煤量55万吨。

  如今,距离采暖期仅剩10多天,各项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省城空气质量再次面临考验。正因如此,太原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政府工作人员包村协调机制,全面开展辖区内已实施供热改造的城中村无燃煤区创建工作,村内饮食服务摊点、洗浴等行业的所有燃煤设施10月底前必须使用清洁能源。逾期没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将依法对燃煤设施予以拆除没收。对于10月底前不能完成整村拆除任务的城中村,要杜绝使用燃煤采暖,10月25日前措施必须到位。对列入今年拆除燃煤锅炉的单位,各区政府要建立政府专人协调督促机制,确保燃煤锅炉10月底前停运拆除。

  与此同时,太原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在采暖期前彻底取缔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内的燃煤设施;主城内所有大灶和燃煤设施也要全部使用煤气、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包括各大工地在内,也必须禁止使用原煤等燃料。质监部门还需对型煤生产企业的型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型煤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型煤产品要予以查封销毁。到10月底,没有达到文明工地施工要求的工地,市城乡管委需对其实施停工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整治,外地黄标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市区。环卫部门则需对拉运渣土车辆实施专人包片负责制。

  另外,按照要求,各相关部门需提前向重污染行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单位提前下达预警通知,做好恶劣气候和污染严重情况下的停产、限产、停工、停运等应急措施,保障冬季大气污染预控行动取得实效。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依法施行责任追究。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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