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为了节约、集约用地,我省将禁止城市建设中出现超过国家土地使用标准的宽马路和大广场。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特别提出全省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相关人士介绍,城市建设应该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所有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不得随意突破,不得越权修改和调整规划。
同时,对于城市居民的经济适用房、农村居民的拆迁安置房,政府鼓励支持建造多层、高层公寓房,集中安置城市居民和被征地拆迁农民。
在供地方面,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紧密衔接,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各项建设建筑的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将被合理规划,国土部门将严格按照建设规模、类别及相关控制指标等规定供应土地。
此外,为了节约用地,政府还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的效应。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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