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拟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


时间:2012-10-25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草案)》目前,太原市有469万实有人口,其中104万是流动人口,且规模还在不断扩大。如何做好这一群体的服务管理,已不单单是治安问题和户口问题,而是涉及公安、劳动、卫生、教育等各部门的社会问题。

  10月24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交大会审议。其中,太原提出了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的办法。这意味着,流动人口迫切需要解决的就学难等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问题将得到解决。

  【亮点一】宾馆住宿要办居住登记

  《办法(草案)》中提出,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来本市居住的人员,以及三县一市之间或者城区与三县一市之间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不包括市内跨城区居住的人员。太原市拟实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制度。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证明及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的凭证。

  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的流动人口,由该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居住登记;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流动人口,由学校、培训机构办理居住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动人口,由救助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在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但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的流动人口除本人需要外,可不申领居住证。在本市就学、就医、疗养、探亲、旅游的流动人口,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人口信息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亮点二】连缴半年社保可领居住证

  居住证分为太原市居住证和太原市临时居住证。《办法(草案)》中规定,太原市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由太原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太原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由县级公安机关印制,太原市公安局监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住地派出所审核后,发给太原市居住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已购买或租赁房屋,且在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申领太原市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本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可申领太原市临时居住证。

  【亮点三】出租户主未协办居住登记要受罚

  《办法(草案)》中提出,用人单位招用未办理居住登记证或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的,应当督促、协助其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居住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流动人口,由施工单位负责到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督促、协助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将房屋出租人和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用人单位和被招用流动人口的信息定期报送当地派出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元罚款;用人单位或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发现一人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督促、协助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变更登记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将信息报送当地派出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转借、涂改或伪造居住证的,收缴居住证,处以每证200元罚款。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亮点四】居住证一年有效

  《办法(草案)》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每年度持居住证到住地派出所或委托的居(村)委会验证。原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一并更新。

  验证期为领证之日起至满一年前的30日内,超期不验证,将不视为连续居住。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身份证、居住证和住所证明向住地派出所或委托的居(村)委会办理延期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登记的,居住证自行作废。

  流动人口离开本市时,应当到住地派出所或委托的居(村)委会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申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亮点五】流动人口持证可享多项服务

  持有太原市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以下权益和公共服务:按照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有关待遇;依法享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在居住地申办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参与有关公共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

  太原市居住证持证人还可享受以下待遇: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按规定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科技项目资助或专利补助基金;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此外,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流动人口,可到市、县(市、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享受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免费就业服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