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参保单位实现社保全覆盖


时间:2012-11-13





  本报11月12日讯 今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局获悉,自今年4月我省全面推行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以来,省级参保单位已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省社保局对在省级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成效显著。截至9月底,在省级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1938个,应参保人数161.41万人。其中企业单位596个,参保人数147万人;机关单位187个,参保人数2.32万人;事业单位1140个,参保人数12.03万人。

  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时,省社保局采取了“一个窗口对外、一张票据征收、一个平台共享”的工作方式,明显减轻了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减少了参保单位的办公成本开支,提高了办事效率。

  省社保局介绍,省级单位实行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后,坚持“按比例分账,优先考虑失业保险费”的原则,按国家规定实现了失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截至目前,省本级失业保险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一倍多。此外,“五险统征”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和征缴率,工伤、生育保险费在当期足额征缴的同时,还追缴了部分历史欠费。“五险统征”有效地杜绝了参保单位选择性参保,确保了每人每项社保应参必参。

  我省实行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是《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率先在全国实行统一征收的省份。近日,国家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来山西调研时,对山西统一征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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