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按要求关停的污染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11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太原市政府将对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工程和污染转型企业予以资金补助。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狮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公路构件厂、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太原平板玻璃厂、山西晋投立唐建材有限公司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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