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产权房“转正”无望


时间:2013-03-05





  3月4日,太原市出台《违法建设查处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房管部门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另外,破墙开店、擅自搭建、违规预售房屋等,都有了明确的查处执法主体。违法建设查处还将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实行绩效考核。不同违建行为归哪儿管有了规定今后,市政府将通过建立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联席办公会议、诚信档案制度等,定期研究、通报查处违法建设情况。

  不同违法建设行为,由哪个部门牵头查处有了明确规定。今后,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违法的,将由土地主管部门查处;国有土地上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处;国有土地上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施工的,由市城管部门查处;集体土地上未取得或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施工的,由各区政府组织查处。

  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由政府查处

  今后,各类违法建设的拆除及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监管查处,都将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违规预售、销售房屋的,由市房管部门查处,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查处。在已投入使用的居民小区、居民院落公共空间及住宅建筑主体上擅自搭建、加层、改建、破墙开店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将由房管部门予以制止,并牵头会同各区政府、城管、规划、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在城市道路及两侧或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擅自搭建非永久性和简易结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设施店堂牌匾、临时广告的,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查处。

  无许可证擅自施工由城管部门查处

  按规定,房管部门不得为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不得为各类保障性住房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违法建设查处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施工单位,将由城管部门查处。为违法建设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单位,将由住建部门查处。通过手机、网络为违法建设发布广告的,由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查处。

  为违建提供服务将被列入黑名单

  违法建设被发现,建设单位或个人拒不接受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将不再受理和审批其新的建设项目。

  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设计、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供应等单位拒不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停止受理建设报件、降低资质等级,或三年内不得在太原市承揽任何建设项目。

  为违建提供“便利”将被追责

  今后,供水、供电部门为违法建设提供用水、用电的,将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不采取有效措施断水、断电的,将加重处理。4类查处违法建设不正确履职行为将被追责: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报告,有案不立、瞒案不报,查处不力的;利用职权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庇护,干扰案件查处工作的;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为从事违法建设经营活动办理行政许可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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