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省科技厅发布消息,为加快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即日起,省科技厅开始受理我省申报2014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有关工作。省内有关科技主管部门要在2014年9月25日前,将当地申报单位的所有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其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
根据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本次申报对在孵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调整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有关要求。同时,对专业孵化器和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营利模式的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及在孵企业数量要求适当放宽。其中,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投资的在孵企业数量要求超过在孵企业总数的60%。(见习记者 李美华)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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