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煤炭资源税改的消息让煤市迎来一针强心剂。国务院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今年12月起全国煤炭资源税将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与此同时,产煤大省山西持续两年的涉煤税费清理整顿工作,也最终迎来明确的资源税改革时间表。在这一节点上,山西省的税率将定为多少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致电山西省财政厅,对方回应称,目前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问题还未有明确说法,虽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要由12月份开始实施,但山西省涉煤税费要明年才能最后清理完毕。
清税费“动真格”
据了解,山西省针对税费清理,于去年开始,已进行了两轮。去年,山西省曾出台“煤炭20条”,其中提到对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煤炭两金暂停提取,基本上为煤炭企业减少了15元的吨煤生产成本;今年上半年,山西省政府宣布,“煤炭20条”政策继续实施。
今年6月底,山西省政府再次发起针对于涉煤税费的清理整顿工作,具体内容是,山西省将通过今明两年的两轮涉煤费用清理,全部改革到位后,吨煤成本可减14.3元,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51亿元。
山西省政府称,此项举动是为了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煤炭行业“清费立税”,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记者获悉的山西省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显示,当前的涉煤收费范围被分为4类:第一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采矿登记收费等15项中央批准的收费项目,以及一项山西升级批准的煤炭稽查管理费;第二项为政府性基金,其中包括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等6项固定项目;第三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两项,也即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收取的煤炭交易服务费和省煤炭厅为其11个事业单位向五大煤矿集团收费的服务费。第四项为其他收费,主要涉及晋能集团所属市、县煤运公司向企业收取的经销差价和服务费等,市、县政府收费,行业协会、省直主管部门及铁路运输等单位收费。
在上述文件中,山西省政府提到了“坚决改革”四个字,称要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不得借统一经销向煤炭企业收取差价、服务费等。“我省现行煤炭公路运销体制已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也不能充分发挥煤炭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市场主题作用,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坚决改革。”但是“考虑到现行体制运行时间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实际,应抓紧制定工作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新体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日前,上述山西省财政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上述清理文件,规定今年内需清理完的涉煤税费基本上已经清理完,而规定明年开始实施的最后一项,需明年才能清理完毕。
运销改革成焦点
阳泉市政府督查室作为当地涉煤收费清理整顿的主要部门之一,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针对山西省内的公路煤炭运销体制,“大部分企业都觉得不合理,我们自己也觉得不合理。但是这项体制取消的权限不在市、县一级而在省里,具体落实也在于煤炭厅等省内相关部门,涉及利益也比较多。”
据了解,山西省现有的公路运销体制主要在于“煤票”的管理运作,在山西省内只要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出不出省都要收费。
“省内有省内的经销票,省外有省外的出省票,而且各个县之间都的标准都不一样,至于收多少是煤炭运销公司自己定的。”上述阳泉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表示。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武玉祥日前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清费立税和公路运销体制改革是山西省煤炭行业今年的两项大事,针对于公路运销涉及很多问题,此后的改革应该还会涉及管理方式、交易方式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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