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第一批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名单


时间:2014-10-20





  为探索山西省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省发改委日前公布第一批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名单,确定在太原市、朔州市、大同市阳高县、忻州市忻府区、吕梁市文水县、晋中市昔阳县和祁县、阳泉市平定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沁县、晋城市高平市和泽州县、临汾市古县、运城市万荣县和垣曲县等15个市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近年来,山西省积极探索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此,我省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工作。经过各地自主申报,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了低碳试点。专家们认为,上述15个县市人民政府,按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度重视低碳绿色发展,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并明确了本地区“十二五”以及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提出开展低碳试点的政策措施。

  据省发改委有关人员介绍,纳入省级低碳试点的市、县,在重点低碳项目的建设上将得到政策上的倾斜,这对发展低碳产业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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