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时间:2014-10-22





山西省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煤炭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煤矿开采也形成了大面积的沉陷区,对环境破坏严重。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在今年被列为省政协重点提案之一。10月21日,省政协副主席李雁红及部分政协委员就“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建议”重点提案在省发改委进行督办。据悉,目前,山西省已启动第二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今年起至2020年,我省预计将投入260多亿元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惠及22万户65万人。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是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今年省政协全会以来,王宏、田玲、陈昌辉、邰爱国、杨硕平等委员提案,就进一步加强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及棚户区改造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省政协主席会议将其列为重点提案。

对此,各承办单位就政协委员提案及时予以办复。我省成立了采煤沉陷区治理领导组,领导组由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财政厅、环保厅、煤炭厅等有关单位组成,制定出台了《2014年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2014年7个试点县的8个乡镇,将具体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指导各地开展规划编制和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起草完成《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20年)》(送审稿)。

9月12日,省发改委与省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省编办联合行文,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正式印发有关下放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的文件,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各市、县(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具体为:省发改委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节能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发改委(局);省国土厅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用地预审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国土局;省环保厅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环保局;省住建厅将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规划选址权限下放至各市、县住建(规划)委(局)。

目前,省政府今年确定的8个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中,有5个试点项目(古交市、万柏林区、孝义市、乡宁县、灵石县)已开工建设,3个试点项目(原平市、南郊区、盂县)争取今年年底前开工。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