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山西14项节能地方标准近日经山西省质监局批准发布,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6项为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8项为推荐性标准。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6项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分别为《煅烧煤系高岭土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日用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高炉炼铁煤气放散率和炉顶余压发电量定额》、《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汽回收量定额》、《白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食用植物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其余8项推荐性标准分别为《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规范》、《国家机关人均综合能耗定额》、《发电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水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焦炭产品能耗监测方法》、《水泥产品能耗监测方法》、《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公路隧道节能照明设施验收与养护规范》。
据悉,为确保节能目标实现,推进技术节能,山西省自2010年启动节能标准制定工作,先后出台了镁冶炼、电石、铁合金、水泥、氧化铝、电解铝、合成氨、烧碱、钢铁、风电法兰、铸钢件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一系列推荐性标准。截至目前,共发布41项节能地方标准,为推进节能工作标准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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