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营改增”试点呈现“六减”状况


时间:2015-02-06





  据山西省国税局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省铁路、邮政、电信三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过渡,2014年共新增试点纳税人2.7万户,较试点初期的1.9万户增加了140.7%。其中,1.6万户属于在运行期间增加试点服务业务项目,1.1万户为新办企业。新增户主要集中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行业新增户比例达到256.8%,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的引导作用显现。试点纳税人共计减税2.1亿元,减税面达到94.8%,减税的行业主要在部分现代服务业,积极效应初显。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6万户,入库增值税59.9亿元,结构性减税效果显现。

  据分析测算,全省“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与原营业税税率相比,呈现出“六减”的状况,即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税负降低。据统计,试点纳税人减税的行业主要体现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减税达1.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率由营业税的5%调整为增值税的3%,100%实现减税,减税额达9100万元,非试点纳税人由于抵扣范围扩大而增加进项税金抵扣43.7亿元。

  山西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政策对经济的优化效应,可以归结为税收职能和深化专业分工、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从长远看,企业税收负担下降,发展加速,税收潜力增强,实质是藏富于民,有利于涵养税源。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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