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市四县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作者:李美华    时间:2015-05-15





5月14日,省发改委农经处发布消息,在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近日联合公布的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中,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大同县、晋城市陵川县、长治市沁县、忻州市五台县共一市四县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据了解,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共143个市、县,我省太原市作为全国唯一省会城市被列入了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同时列入该示范区的还有大同市大同县、晋城市陵川县、长治市沁县、忻州市五台县。据了解,列入该示范区的市、县将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现有渠道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和政策倾斜,并允许整合国家预算内投资等各项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发挥整合资金作用。这些政策的逐步推进和实施,将对我省今后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据悉,省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等方面的经验,为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树立样板,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示范区建设新模式。(记者 李美华)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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