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四月征收煤炭资源税44亿元


时间:2015-06-19





  今年1~4月份,山西全省煤炭资源税共征收44亿元,较上年增加了27.1亿元。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山西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山西省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明确了山西省煤炭资源税计征方法、适用税率、洗选煤折算率等税收政策,以及纳税地点、代扣代缴等征管规定。

  今年1月13日,山西省下发了《关于煤炭资源税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改革后煤炭资源税省与市县分享比例为65:35,市与所属县区的分享比例,由各市按照确保县级收入比重不降低的原则确定,并按照“民生支出不减少、环境治理支出不降低”的基本要求,规定了重点支出方向,确保采煤引起的跨区域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恢复及解决相关民生问题支出需要。从今年山西省煤炭资源税征收情况来看,各项改革措施实施顺利。(许晶晶)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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