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中药产业发展 山西出台十八项举措


时间:2015-12-04





  加大资金引导力度、扶持种植基地建设、编制区域发展规划……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通过18项具体措施,为今后的中药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资金引导扶持扩大基地数量

加大产业投资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引导力度

  充分发挥现有产业投资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重点围绕我省的道地和优势中药材品种,支持中药农业企业含专业合作社按照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扩大种植规模,加强科学管理,提升中药材的产量和质量,开展中药材精加工、深加工。支持中药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学研联合进行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

  扶持中药材良种选育和种子种苗基地建设

  对目前已建的苦参、黄芪、党参等9个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从技术培训、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资金倾斜扶持;并按照道地性、稀缺性、优势性的原则,通过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省财政扶持和企业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将繁育品种和基地数量扩展至20个左右,繁育面积达到1万亩左右。

  编制区域发展规划规范种植基地建设

  在科学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我省重点发展的中药材品种,充分发挥和挖掘中药材资源固有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编制我省道地或优势中药材品种种植适宜性区域发展规划。

  鼓励和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

  通过财政和金融等杠杆支持药农、合作社和中药制药企业开展中药材种植工作,加大对贫困户在中药材种植和育苗基地建设方面的支持力度,力争“十三五”末全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达到100万亩,并按品种分布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生产。

  加大道地或优势中药材品种的野生抚育及价值挖掘力度

  充分发挥我省荒山、荒坡、荒沟和荒滩面积广的地理优势,大力推进林下中药材和药用经济林发展,推动我省的黄芪、连翘、党参等成为独具优势和特色,且拥有技术、市场话语权的中药产业。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药产业集团化

  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着重从引入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战略投资等方面入手,支持企业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加工基地。

  推动中药产业集团化发展

  支持和鼓励具有实力和优势的大型中药企业创新体制和机制,组建中药资源集团;建设统一的中药饮片或中药材相关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和交易中心,实现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和系统化,大幅提高我省中药农业的集成度和经济效益。

  针对我省中药材流通实际情况,以中药龙头企业为试点,建设覆盖主要道地中药材品种“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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