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全省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出台。即日起,山西省将对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评估,分类实施“转、修、废”。
即日起,山西省将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评估工作,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保留的,提出继续有效或进行修订的建议。此外,省标准化主管部门还将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推进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社会治理等领域地方标准的研制。对2012年以前发布实施的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复审,不适用的予以废止;需要修订的,分批次进行修订。制定《山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我省地方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四统一”工作模式。(记者要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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