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和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
根据《通知》,山西争取在2016年启动20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17年,完成20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018年,完成19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山西省政府将成立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同时设置搬迁安置、村镇规划、地质环境治理、生态恢复、产业发展、沉陷防范、资金管理、就业保障等8个专项办公室,各办公室主任由各牵头单位一把手担任。同时,山西省政府成立地环治理专项办公室,主要负责开展村庄搬迁后的旧房拆迁、土地复垦工作,以及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和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
2016年,启动20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12%;启动15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项目,复垦土地120平方千米;启动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2017年,完成20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25%;开展15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土地120平方千米;编制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专题报告。2018年,完成19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35%;开展10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土地70平方千米,累计完成310平方千米的土地复垦任务。(邢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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