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山西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5部分19条,提出要通过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动力,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环境,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基础,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全省质量强省工作进程。
《行动计划》要求,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教育、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山西工匠”评选机制;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构建消费者、行业专家、媒体等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名牌产品推选机制;推荐一批特色明显、效益突出、品牌带动力强的区域和行业,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组织“山西品牌中华行”“山西品牌丝路行”“山西品牌网上行”系列活动;统筹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评定和制度建设,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等。
《行动计划》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之一,指导地方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县绩效考核范围;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加大对山西名牌、著名商标、老字号等产品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的宣传力度等。
《行动计划》还指出,要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完善法规规章体系,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等。
《行动计划》要求,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引导和鼓励全省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等。
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参照《行动计划》的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记者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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