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时间:2012-01-17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一些部门以“红头文件”设定登记、年检、备案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定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一律取消。

  通知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要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深入细致清理和审核论证,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数量、流程及授权要做到基本统一。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新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行政审批要通过公布草案、举行听证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以提高效率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深入推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体制,完善以部门行政审批机构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同时,要求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推行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绿色通道、上门办理等政务服务方式。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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