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8日),由人社部、财政部等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正式公布。“十二五”时期我国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 数说
4500万
“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13%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以上。
95%
到“十二五”末,街道、乡镇和城市95%以上的社区将设立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平台。
■ 形势
招工难就业难并存
规划称,“十二五”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
首先,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持续加大,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还有相当数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其次是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随着技术进步加快和产业优化升级,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将更加凸显;部分地区、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力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造成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并存;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难度依然很大。
■ 措施
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为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十二五”时期我国要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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