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应如何收取?比如,每平方1.50元的物业费该给予业主怎样的服务标准和小区环境?今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于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全国率先把物业服务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管理,从物业管理区域基层民主管理、业主大会建设等五大方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并提出今年底基本实现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
物业纳入现代服务业 收费“按等级”
物业服务“质价不符”而发生的纠纷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对此,《意见》将针对成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待级服务收费。据悉,这一全新的物业服务定价机制的形成将积极稳妥地推进,等级服务收费标准预计年内出台。
据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中规定,市房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住宅物业实行等级服务收费,使服务费用可按物业类型、企业资质、市场环境、业主服务需求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有序调整,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的市场化水平,解决“质价不符”、“调价难”等问题。
据介绍,今后物业服务等级将由多数业主表决确定。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内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应当符合调价程序规定。《意见》还在全国率先将物业服务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管理(此前纳入房地产业)。在强化物业服务机构行政监管方面,《意见》称,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物业服务活动监督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违法改变房屋用途不整改 当心产权不能过户
违规住改商?住房里开公司?今后,这些违规行为,将被抄送相关部门,不仅影响公司信誉,还将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意见》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违法改变房屋用途及侵占公共场地等行为,由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向市规划部门报告,同时书面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市规划部门应及时依法查处。而对尚未依法整改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规划部门书面告知市房管、工商、民政部门,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屋抵押登记、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形成行政监管合力。《意见》还明确,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发生重大社会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房管部门要依法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撤销资质等处理。
今年底 业主大会设立要达60%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成都市房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12月底,成都符合业主大会设立条件的3480个项目中,规范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项目为1890个,占应设立比例的54.3%,一些小区尚未建立业主委员会或已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意见》明确提出,对符合业主大会设立条件的建筑区划,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依法设立业主大会,区(市)县政府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要对象的工作目标年度考核机制。根据目标,今年底前,成都将确保符合设立条件的建筑区划内业主大会设立率达60%,2013年达80%。
另外,《意见》还对加强社区社区院落的改造和物业管理提出了具体举措,提出解决“无物管、无门卫、无管理组织”的突出问题。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今年内,成都中心城区社区(院落)物业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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