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合作保护泸沽湖 财政部已下发4000万元专项经费


时间:2012-05-25





  5月21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提前保护湖库,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近日财政部和环保部决定对泸沽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试点项目由川滇两省合作开展,财政部已下发4000万元专项经费。

  据省环保厅农村环境保护处介绍,“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对湖库污染防治探索“防治优先”的保护思路,要求“好的不变坏、坏的要变好”,在全国开展“良好湖泊”生态保护试点。泸沽湖是全国第三深淡水湖泊,既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又是高原湖泊,生态功能独特,多年以来一直保持一类良好水质。不过,随着旅游业发展,它也面临生态压力。为确保水质不退化,泸沽湖被环保部纳入湖库生态保护试点。

  泸沽湖水域面积宽广,四川境内32平方公里,云南境内25.8平方公里。据介绍,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将建立泸沽湖长期的生态监测和生态评估模式,包括开展生态安全评估,修复生态系统,加强湖滨带生态建设,加强湖区监测并建立生态观测站点,采取生态隔离措施防止沿湖村落污水、垃圾污染湖泊等。目前,省环科院与盐源县正在制定《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2012年实施方案》,方案将与云南省的相关方案、盐源县的旅游规划做好对接,做到生态与文化的良好结合。

  “通过3-5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使泸沽湖的水生态更健康安全,湖泊的生态体系得到优化,探索建立我省湖泊生态保护的新机制。”据悉,省环保厅还将组织开展邛海、升钟水库和黑龙潭水库的生态评估,为我省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打下基础。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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