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有了“四川标准”


时间:2012-06-19






  鼓励采用节能标识窗,要求阳光充裕地区必须利用太阳能

  日前,由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 《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下简称《标准》)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将作为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于1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该《标准》将绿色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分别从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级别,三星为最高级别。《标准》定义的绿色建筑,取决于三个要素:一是节能,强调减少各种资源的浪费;二是保护环境,强调减少环境污染,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三是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

  “此次我省出台的评价标准要高于国家标准”,《标准》编制组成员、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韦延年教授介绍,除六方面评估外,还融入更多的地方特色:因我省大部分地区夏热冬冷,居住建筑中很少采用集中空调或采暖系统,故采纳了“鼓励采用节能标识窗”、“鼓励建筑进行能效标识”等绿色建筑国标中没有的条款。对于甘孜、阿坝等阳光充裕的地区,则要求必须利用太阳能技术。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我省已有13个建筑成果申报成为国家级绿色建筑,总数居西部第一。

  名词解释

  绿色建筑

  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延伸阅读:

  推广绿色建筑难在哪里?

  不久前,住建部出台《“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对绿色住宅的购房贷款应给予适当利率优惠。住建部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明确将以财政激励机制等多种手段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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