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财政部、环保部与省政府近日签署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将我省“四县一湖五河”作为2012年至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并带动岷江、沱江、嘉陵江及长江干流流域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四县一湖五河”重点示范区,即丹棱县、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溪水库;思蒙河、濑溪河、西充河、郪江大英段、南河新津段。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使示范区域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我省将力图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
示范项目资金由中央政府和四川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2012年至2014年,中央政府投入8亿元,我省各级政府投入不少于4亿元。
财政部、环保部和省政府将定期对示范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估。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预定任务目标或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财政部、环保部将采取追缴上年度中央政府已下达资金、核减或停止下达本年度中央政府预算等措施给予处罚。对示范区域项目实施效果突出,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如确有必要,财政部、环保部将研究后续支持政策。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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