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中心特别提示:公积金贷款可自主选银行


时间:2012-08-09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是可以自主选择贷款银行的,但是在近期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一些开发商向贷款职工指定贷款银行,损害了职工的权益,所以我们必须向职工发出提醒!”昨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提示。“为了给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针对近期贷款业务量较大的情况,我们特别开通了延时服务。”

  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中心支持职工使用“组合贷款”,相关银行无权拒绝职工办理“组合贷款”的要求。而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的首付款成数、期限和还款方式应当与公积金贷款保持一致。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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