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出台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电梯24小时维保


时间:2013-02-01





  四川日报网消息 1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质监局获悉,为了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职责,治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引导住宅小区电梯安装、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的规范化,日前,成华区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据悉,这是全省首个关于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也是全省第一个由区县政府出台的专门针对电梯的管理办法。

  “目前,成华区经济适用房所占比重很大,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安全显得尤其重要。”成都市成华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规定,房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住宅性)房屋的户型结构和房屋性质合理配置电梯。电梯维保单位应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建立小区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记者注意到,《意见》要求,电梯制造及安装单位制造安装的电梯各项性能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房屋建设单位的设计要求。电梯的安装、改造活动及校验、调试工作结束后,必须经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此次该区还建立了成华区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意见》规定,未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和无维保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电梯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用户生命财产损害等责任事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住户乘坐电梯损坏电梯设备、设施或者违反乘梯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意见》还对电梯维护保养及改造维修资金保证等问题进行了责任明确,并鼓励推行电梯远程监控等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推行电梯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制度。

  记者同时从省质监局获悉,目前《四川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我省有望尽快通过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省电梯安全管理。

来源:四川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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