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建立省级创业基金,力争每年新增万户小型微型企业。
《方案》中提出,我省将积极鼓励创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厅、团省委等省促进扶持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建立省级创业基金,成立四川省创业基金会,创建创业服务体系。
同时,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力争每年新增万户小型微型企业。对于稳定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纳税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一定的创业奖励。积极发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省级、50个市级、100个县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优先安排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用地,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用于创业孵化土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负责)
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来源:四川在线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