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5大类41项公共资源今后须到市交易中心交易


时间:2013-06-20





  公共资源集中统一交易后,市公监办将负责监察涉及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等对象,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监察系统也正在建设中,今后系统将为监察部门查处权力寻租和违规行为提供线索。

  公共资源包括哪些?

  包括资产类、资源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等五大类41项,例如:

  -土地招拍挂、采矿权、探矿权、政府采购等

  -专利权,商标所有权、使用权,公房、公车等资产,废旧、淘汰物资,事业单位改制发生的资产,各类罚没物资。

  -客运出租车特许经营权,依附市政设施、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各类摊网点特许经营权,货运汽车城市道路特许经营权等。

  -道路、桥梁、建筑、园林等公共场所、设施和各类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冠名权出让,机动车吉祥号牌出让。

  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这些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腐败预防备受关注。继2012年底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之后,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又有新举措。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其中,《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将于7月开始实施。《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则首次详细明确了五大类41项公共资源。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允许有场外交易、委托交易等行为。

  41项公共资源

  包括罚没物资等资产

  哪些项目属于公共资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界定,明确公共资源是指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被授权的组织所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详细罗列了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其中分资产类、资源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等五大类41项。

  除了广为大家熟知的土地招拍挂、采矿权、探矿权、政府采购等项目外,大量其他公共资源也纳入了《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如资产类项目中包括的专利权、商标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公房、公车等资产,废旧、淘汰物资,事业单位改制发生的资产,各类罚没物资等资产的处置。

  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客运出租车特许经营权,依附市政设施、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各类摊网点特许经营权、货运汽车城市道路特许经营权等,过去通过各职能部门出让的公共资源,也统一收归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此外,道路、桥梁、建筑、园林等公共场所、设施和各类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冠名权出让,机动车吉祥号牌出让,也被列入资源类项目。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市本级事权范围内、五城区含高新区及市公管委确定的其他区域,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目录制、动态化管理。

  防控廉政风险

  电子监察系统8月底建成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提出,公共资源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以及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规范管理,成都成立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公管委、市公管委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办公室简称市公监办。

  市公管委由市长任主任,有关市领导任副主任,市公管委负责审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协调、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集中统一交易后如何监管?市公监办承担着这一责任,负责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等监察对象,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监察,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正在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监察系统,梳理交易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市公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监察系统预计8月底建成。建成后,系统将对交易活动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实施实时电子监控和预警,为监察部门查处权力寻租和违规行为提供线索。

  除了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含高新区外,其他区市县也将按《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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