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补贴支撑农业保险快速发展


时间:2011-12-27





内蒙古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累计获得各级财政保费补贴52.77亿元,占全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87.43%。其中,中央级财政补贴22.57亿元,自治区级财政补贴21.73亿元,盟市旗县级财政补贴8.47亿元。

内蒙古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切实减轻了农民保费支出负担,极大地提高了农户投保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补贴金额不断提高。2007年-2011年,各级保费财政补贴分别为3.37亿元、9.73亿元、11.78亿元、13.12亿元、14.7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8.72%、21.06%、11.37%、12.65%。二是补贴品种不断增多。全区保费补贴品种由最初的4个扩展到目前的包括小麦、大豆、马铃薯、油菜籽、葵花籽、能繁母猪、奶牛7个保险品种,基本覆盖了自治区主要种养品种,2011年,蔬菜大棚等高效设施保险已在包头、赤峰等地开展试点。三是补贴效果不断显现。2007年-2011年,全区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分别达到1911.14万亩、4514.84万亩、6041.04万亩、6466.41万亩、7415.44万亩,累计承保奶牛及能繁母猪230.5万头。

自2007年内蒙古被列入国家首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以来,内蒙古保监局根据农业保险工作实际,根据农业保险业务特点,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着力促进辖区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尤其是近两年,内蒙古保监局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业务规律,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管工作,如在全国率先开展旗县保险费率区划的研究论证,并于今年在巴彦淖尔地区进行了成功试点,为农业保险今后发展夯实了基础;同时,完善农险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暂行办法》,防范农业保险业务费用列支风险;研究制定促进能繁母猪保险发展的激励政策,稳定支持生猪生产;同时,还积极推进农业高效设施保险试点,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另外,最近两年,我们在促进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监管力度,开展了多次的现场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农险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和内蒙古政府将继续加大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力度,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内蒙古保监局也将继续充分借助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和改进农险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农业业务开展,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科学发展,为支持自治区发展现代农牧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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