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自治区脱硫电价专项检查工作自2011年5月开展以来,截至2011年12月末已对37家享受脱硫电价的发电企业进行了逐一检查,对4家发电企业进行了处理。
此次脱硫电价专项检查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等有关精神而开展的,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发电企业享受脱硫电价,但脱硫设施不能全程与主机同步正常运行。据了解,这一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脱硫设备设计制造的固有缺陷和目前的技术水平,使脱硫设施的投运率达不到100%;二是一些发电企业因技术、维护、检修、故障等原因,导致脱硫设施不能与主机同步运行;三是个别发电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为节约生产成本关停某一时段脱硫设施。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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