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获悉,今年,内蒙古将扶持建设20户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促进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农牧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据了解,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主要由旗县市区所在地政府出资进行新建、扩建或联建,为农牧民初始创业或返乡创业提供的场地。内蒙古对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返乡农牧民工创业所需要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
据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又红介绍,今年内蒙古将完善鼓励扶持农牧民工创业的相关政策,加大农牧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计划扶持建设20户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鼓励返乡农牧民工入园创业。
内蒙古明确规定,凡是符合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能够容纳不少于20户企业和经营者入驻的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均可申报补助资金。对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的评审,主要以旗县市区为重点,优先考虑已有的创业园。同时结合创业园培育企业的个数、吸纳劳动力的人数、创业园的经营效益等相关指标,对在促进返乡农牧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上有显著成效的,给予支持。
去年,内蒙古共投入2000万元扶持14个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进一步帮助广大农牧民工返乡创业。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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