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全力落实三件实事推进三项工程


时间:2012-03-19





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民政厅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和实施民生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三件实事”,全力推进“三项工程”。

  “三件实事”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今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在2011年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2%的标准提标。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增幅比例,困难地区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务必完成提标任务。二是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2%的增长幅度,在上年度供养标准基础上,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城镇“三无”人员和孤儿生活供养标准。三是进一步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80周岁以上低收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进一步落实完善老龄工作制度。

  “三项工程”一是继续实施医疗保障工程。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完成“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建设,以开展对城乡贫困家庭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重度精神疾病等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为抓手,继续提高救助比例和水平,逐步将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群体。二是协助实施社会保障工程。全面推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标准化建设与等级评定工作。适度提高退伍军人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补偿及培训力度。切实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积极倡导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入学。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与城乡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对低保边缘户的临时救助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工程。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加快社区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推广二连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快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全部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区50%以上的苏木乡镇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嘎查村要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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