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没有许可证不能卖“美瞳”了。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3月28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应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商家购买。
据了解,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本身没有度数,区别于有视力矫正功能的彩色隐形眼镜。为保证公众用械安全,国家食药监局发布公告,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按照隐形眼镜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管。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目前,市食药监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从4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治理。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消费者发现有人无证经营“美瞳”,可拨打8969126或8969122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严厉查处。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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